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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发布

2023-09-07 来源:网络整理 责任编辑:京百家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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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中国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国新闻工作年度业绩,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和“走转改”活动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作用,推动新闻媒体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积极宣传党的主张,深入反映群众呼声,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努力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凝聚强大舆论力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职责使命,践行“四向四做”,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保持人民情怀,记录伟大时代,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守正创新做好新形势下新闻舆论工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作出更大贡献。

二、参评范围

(一)参评媒体及作品

参评范围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新媒体中心(传媒中心)等新闻机构。

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为以上新闻单位原创,由新闻工作者采写制作,并在上一年度内刊播的新闻作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刊在上一年度刊发的新闻论文;参评媒体融合奖项作品要求由以上新闻单位应用数字技术制作,在移动互联网平台首次发布传播。

曾获新闻名专栏以及新媒体品牌栏目奖项的栏目,如无重大创新变化,不再参评。

有违新闻真实性原则,存在导向错误、事实性差错的作品不得参评;上一年度履行社会责任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新闻媒体,其主要负责人、直接当事人不得参评当届中国新闻奖。

(二)参评人员

中国新闻奖参评人员原则上为新闻工作者,即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或与新闻单位具有相对稳定的聘用或合作关系(由新闻单位把握)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

1.在新闻单位从事党务、行政、经营、后勤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不允许参评新闻作品项目。

2.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工作者单独采写或主编、主创的作品不得参评;参与采编制作的作品获奖,取消其个人获奖资格。

3.新闻教研机构的教师、研究人员可参评新闻论文项目。

三、评选项目及范围

共设29个评选项目。

(一)报纸、通讯社、新闻网站、移动新媒体作品参评项目

1.文字消息:迅速简明报道新闻事实的文字新闻作品。

2.文字评论: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评析和说理的文字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不包括杂文。

3.新闻摄影:报道新闻的摄影作品。

4.新闻漫画:评论新闻的漫画作品。

(二)报纸、通讯社作品参评项目

1.通讯与深度报道类: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新闻作品,以及系列、连续、组合报道)。

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时的刊播年度申报。

2.新闻版面: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摄影、漫画等专副刊版面以及成组的版面)。

3.副刊作品:包括杂文、文艺评论、特写和报告文学。

(三)广播、电视媒体参评项目

1.消息:迅速简明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

2.评论:对新闻事件等进行评析和说理的作品,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

3.新闻专题:从不同角度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以及系列、连续、组合报道。

4.新闻访谈节目:主持人与嘉宾就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

5.新闻现场直播: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的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优先。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可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跨年直播的节目,首次播出时间在上一年度,节目主体部分在上一年度完成的计入上一年度。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

6.新闻节目编排:以动态消息为主的常设集纳式新闻栏目编排作品。

(四)网络媒体作品参评项目

1.新闻专题类:综合运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含新闻访谈作品。

2.页(界)面设计:新闻网站首页、新闻频道首页或新闻专题首页,包括移动端发布的新闻作品界面。

(五)媒体融合奖项

1.短视频现场新闻:在移动端首发的视频新闻。

2.短视频专题报道:在移动端首发的视频专题报道(含微纪录片)。

3.移动直播:与新闻性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发布,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跨年直播的作品,首次播出时间在上一年度,作品主体部分在上一年度完成的,计入上一年度。

4.创意互动:以用户交互为主要特征,发布方与用户方形成完整新闻传播链条的新媒体作品。

5.融合创新:在媒体融合报道方面具有示范性,产生强烈社会反响的重大创新新闻作品。

(六)国际传播奖项

中国媒体的对外报道,以及有效影响了国际舆论的新闻作品(体裁及类别同其他项目),包括以国际传播为研究对象的新闻论文。

(七)综合项目

1.新闻名专栏:各媒体原创并刊播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板块(单元)。要求已连续刊播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年度内刊播不少于48周、每周不少于一次。新闻网站和新媒体专栏要求年度内每周至少更新一次。

报纸专栏应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广播、电视专栏应有固定名称、标识;新闻网站专栏应在固定页面有固定名称和链接位置;新媒体专栏应持续发布且有固定名称。

2.新闻论文:研究论述新闻实践、新闻理念、新闻理论的文章。

四、评选标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落实“四向四做”,践行增强“四力”要求,体现“走转改”精神,有较大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新闻作品。

(一)总体要求

1.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感染力强,社会效果好。

2.对同一事件的同体裁新闻作品,特别是消息类、突发事件报道等时效性要求强的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首发时间在前的作品。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短、实、新作品。

4.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鼓励媒体融合报道的作品。

(二)各项目评选标准

1.消息要求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

2.评论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论述精辟,论证有力。新闻网站和新媒体评论要求体现传播环境和媒体特征。

3.新闻摄影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标题准确,文字简洁,说明完整。

4.新闻漫画要求反映国内外新闻时事,观点鲜明,构思新颖,新闻性强,思想性强,针对性强,想象力丰富,富有幽默感和艺术表现力。

5.通讯与深度报道、新闻专题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合理,选材典型,语言生动,感染力强。

6.新闻版面要求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讲究、新颖、有特色,便于阅读。

7.报纸副刊作品要求时代感强,体现思想性、新闻性、艺术性的统一,格调高雅,特色鲜明,文笔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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